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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二章 師資培育
社會團體著手推動師資培育多元政策。
過去由《師範教育法》所建構的師範體系,唯有師範院校以及政
治大學教育學系才能培育中小學師資,除了提供公費職前教育外,也
開辦教師在職進修、以及試用或代理教師取得教師資格的教育學分班
等,形成計畫式培育但明顯無法提供足夠師資數量的狀態,也形成公
費培育卻仍有自費修習的現象(黃嘉莉,2016a)。當時主張多元開放
的重要理由之一,即批判師範制度的一元化,本想提升教師的「專業
化」,最後卻等同「專賣化」,師資培育絕不是靠「一元化」或「師
範教育專賣化」來達成的(黃炳煌,1989,頁 143)。民間教改團體以
及社福團體以此做為改革的訴求,要求結束專賣式的師範教育,讓普
通大學開設教育學院,充分培育師資,增加學校選擇教師的機會,提
高教師素質,加速師資代謝(薛曉華,1996,頁 121-126)。
整體而言,因為《師範教育法》僅允許師範校院培育師資,形成
所謂師範一元化現象,當時為順應社會多元開放的時代潮流,認為舊
有制度無法因應社會變遷需求,乃訴求開放多元師資培育管道,透過
市場競爭遴選優質師資,加速新陳代謝,終而促使師範校院不再是唯
一培育師資的機構。究其論述內容,開放多元或為解決一元專賣的策
略,然而能否因而加速師資代謝,並遴選優質師資,顯與更多的複雜
因素有關,恐非開放多元師資培育即可畢竟其功。另外,不可諱言的,
在呼籲改革開放的風潮中,有關就業或經濟利益的訴求,可能也是潛
在因子之一。本研究的受訪者就提到:
在經濟狀況不好的情況下,普通公立大學的學生,像台大清大
交大成大,他們的畢業生是不能當老師的,特別是文科的學生,
所以他們覺得為什麼只有師大的學生可以,這是經濟的因素。
(CP1L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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