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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二章  師資培育





                   (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要求兩件事情,第一個把校務發展計
                   畫裡面把這東西(師資培育)列進來,我看的到你這五年要做
                   什麼事情;第二個,兩校併的時候組織規章要重新調整,……
                   看你(師資培育)有沒有降級。從這樣的條件裡面,因為有計
                   畫所以就有預算經費這種東西,用這個方式去保障原來這些東
                   西……(CP3L12)


                   至於一般大學校院,教育部為了提振這類學校的師資培育功能,
              同樣挹注經費補助,諸如「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精進師資素質及

              特色發展作業要點」等,但是計畫補助的項目雖提供師資生多元參與
              的機會,但因各校行政考量面及師培關注度不一的關係,效益不見明
              朗。如前所述,較諸「師範 / 教育大學」,一般大學投注在師培的人
              力與經費,相對捉襟見肘,而學術研究及發表的壓力,又占據了師培

              教師多半的時間與精神,鮮有餘力爭取執行額外的競爭型計畫補助,
              政策效益自然存疑。因此,即使政府不斷投入經費,企圖穩定師資培
              育的運作,但因大學校院的核心要務,不在師培,因此願意全心全力
              投入師培者幾希,前景堪虞。


              (三)結要


                   整體而言,在計畫式公費培育的年代,可於入學考試篩選優秀學
              生進入師範體系,而後順理成章取得教師資格,這是一種「先嚴後寬」
              模式,師範校院成為師資培育品質保證的機制。但因應教師數量不足
              及國際師資培育趨勢,開放多元師資培育管道後,採取的是「先寬後

              嚴」模式,期能透過各種管制機制,確保教師素質。誠如行政院教育
              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頁 48)的建議:


                   鼓勵師範校院的整合或整型,以發揮師範教育功能:師範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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