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201909-邁向公義與卓越-臺灣教育發展危機分析與對策封面-17x23cm-印刷
P. 93
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二章 師資培育
縮,謀職不易,影響優秀人才從事教育工作的意願。雖然政府推行競
爭性人才培育計畫與競爭性經費補助方式,以提升師資生素質,也採
用教師資格考試與教育實習成績評量,做為教師素質的把關機制,可
是效益並不顯著。政府與師資培育機構應該思考的是,透過何種方式
遴選具有教育熱忱,且具備相當素質的師資生,並提供適切的培育環
境。具體而言,本研究建議:
(一)評估並擇取培育專業教師的有效制度或策略
教育部在補助多年的競爭性計畫後,應評估各種活動辦理的效益,
特別是對強化師資生的專業能力與素養的活動,例如透過具有社會認
知學習性質的共課異構、教學實務檢測、行動研究等,經過多年辦理,
應進行評估,並擇取有效培育教師素養的活動。縝密擇取之後所形成
的制度或策略,政府或師資培育之大學可用以形成獎勵資格或淘汰條
件,或可據以營造支持師資生主動學習的環境,從而建構一套以培育
專業教師為目標的指標系統(Objective Performance Indicators, OPI),
方有助於確保師資生的素質。
(二)發展培育歷程中確保師資生素質的機制
現行有關師資生素質的管控機制,包括教師資格考試與教育實習
成績評量。由於教師資格考試的紙筆測驗,有其本質上的限制,難以
評量師資生的專業能力與態度。至於實習成績評量,雖然 2017 年《師
資培育法》強化教育實習成績對於取得教師證書的影響力,但是教育
實習所採用的表現評量,需要時間讓相關人員適應,或改變原有百分
制的評量習慣,故在融合其中所產生的矛盾,都須關注與評估。然而,
師資生素質的確保,還需要更多以真實評量為主的方法或測量,在培
育歷程中,即能提供師資生建議,從而調整或補正不足之處。政府或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