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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二

              邁向公義與卓越 ─ 台灣教育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設校條件不如一般大學,在追求較大效益前提下,一方面可將
                   有關校院加以歸併、整合(如改為教育大學,或併入一般大學
                   而成為教育學院),另一方面亦可考慮轉型為綜合型大學,使
                   其發揮較大效益。


                   因此,師範院校的轉型,不是消滅師範教育或師資培育,而是延
              續師範院校培育師資的優良傳統,仍為「培育師資的重鎮,繼續發揚
              『作為人師,行為師範』的師範精神」(吳武典等,2005,頁 53);
              亦即,師範教育在多元開放師資培育的年代,對國家而言,仍有價值,

              對國民教育而言,仍然重要。
                   只是 1994 年《師資培育法》開放師資培育市場後,由於改革初期
              規定較為鬆散,並未如當初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會的想法,採取先寬

              後嚴的策略,以致多數大學不顧學校環境或師資、設備等條件,紛紛
              設立教育學程或師資培育中心(吳清山,2006)。多元培育而又超量
              培育的結果,加上少子女化對於教師工作機會的衝擊,不但迫使師範
              校院轉型或整併為綜合型大學,改走「研究高深學術」的路線,而當
              初蜂擁而至的其他大學校院,也被迫停辦師資培育單位,或緊縮師資

              培育單位的人力物力資源,於是,師資培育的地位日益矮化,功能日
              趨式微,成為一般大學內的「次等公民」。此一困境,須予正視,否
              則我們很難期望「次等」的機構,培育出「優等」學校教師。



                                            伍、對策建議


              一、我國師資培育的根本問題,在於師資培育政策缺乏長遠

                  全盤規劃,深受政治因素影響,無力應變


                   1994 年《師資培育法》的施行,受到當時社會風氣民主開放、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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