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P. 163

專題研究報告四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研究




            明澄清,說明教育部的退場及轉型基金是要用於補助學生轉學的所需

            費用,並融資學校轉型退場所需經費,並不是圖利私校董事會。而在
            加速大學退場的龐大社會輿論壓力下,行政院終於在同年 11 月 23 日
            (第 3577 次會議)通過大專轉退條例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大專轉退條例草案在待審期間,立法院召開過「從私校退場條例

            看私校轉型退場的下一步」公聽會(2018.1.11),各界意見紛陳,重
            點有:(一)法案將轉型和退場合併規劃,層次上應有所區隔。(二)
            在停辦解散和清算上要快刀斬亂麻,私立大專院校經主管機關核定直
            接停辦,即應清算資產,解散董事會,重組公益董事。(三)列為專

            輔學校除了公益董事,還須設置由全體教職員工選出的勞工董事和勞
            工監察人各一人。由最關心自己權益的教職員進入董事會,是責無旁
            貸。(四)私立大專院校停辦後如果要改辦其他的教育文化或社會福
            利事業,主管機關應該限期命董事會重新改組,由新的董事會處理改

            辦事項,並在 3 年內完成改辦計畫,避免學校藉著改辦的名義來拖延。
            (五)私校退場基金非屬於補助性質,相關費用應該由私立大專院校
            負擔,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先行墊付,學校則限期繳納。讓董事會在合
            理的狀況下、在沒有太大紛爭下,願意釋出他們所認為的自我的權益。

            (六)私校退場的全校人數規定在 3,000 人是不是適合所有的學校可以
            再作思考。如果學校是要追求小而美,要求不得少於 3,000 人,基本上
            就剝奪了私校可以走小而美方式繼續經營的機會。(七)許多學校的
            新生註冊入學後,很快就休學或退學,故要再加休退學率,休退學率

            應該在 15% 以下,兩個指標同時并用。
                 這些意見雖無助於條例完成立法,但在立法等待期間,吸納整理
            各界意見可供教育部再深思熟慮;而少子化最嚴重的日期愈加逼近,
            其解決期程愈加迫切,同時有鑑於少子化風暴猛烈同樣衝擊私立高中

            職,教育部已證實目前已有十幾所私立高中職向教育部申請停招或停
            辦,瀕臨退場學校從大學延伸到高中,遂於 2020 年 4 月完成重新研擬




                                                134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