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020)年度「寶佳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

 

109(2020)度109年度「寶佳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獎學金」獲獎名單(高一、高二、高三)  


109(2020)年度「寶佳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獎學金」頒發要點---PDF檔 (請詳細閱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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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度業務計畫概要
壹、計畫依據: 一、依據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捐助章程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扶助弱勢學生、提升其學習成就,藉以激發其繼續向上動力辦理。
  二、參酌106至108年三年辦理之績效,持續協助職校學生學習發展。

貳、計晝目標:
一、經由持續提供獎助學金,協助經濟弱勢高職學生完成學業,並取得一技之長順利就業。
二、期盼獲得社會更高的認同與重視,激發更多善心人士及社會福利機構,共同關注弱勢學生,為國家社會培育務實致用人才。

參、實施內容:
一、協助高職經濟弱勢優秀學生,完成三年高職職業類科學業為原則。
二、每學年頒發每名學生獎學金20,000元,獲獎名單由審查小組審定,呈董事長核定。

肆、實施對象:
一、就讀於國内公私立技術中學(職業學校含進修學校、普通中學)、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及五專前三年之職業科在學學生(非職業科學生不得申請)。
二、在學期間學業成績優良,無任何不良品德紀錄(含記過處分)。
伍、申請條件與獎助名額:每學年每年級各50名合計150名,獎學金每人貳萬元:由各校高一、高二、高三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每校每學年度各年級可推薦一名,在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
    1.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証明書之一者。
    2.失親(雙親;父或母)、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持有相關機構核發証明書者。    
 3.本會依經濟弱勢條件及多重弱勢情形審核,依額定名額核定錄取。
陸、申請表件:
請各校在規定申請期程內,檢附下列申請表及相關証明文件,向本基金會提出申請。

  109年寶佳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如附表一)

柒、申請期程:
自109年3日1日至3月31日止。

捌、獎扶助金額:
109年獎扶助金額預算表

項目

獎學金名額(人次)

獎扶助
總金額(元)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小計

獎學金(元)

109年

50

50

50

150

3,000,000

3,000,000

合計

50

50

50

150

3,000,000

3,000,000


玖、加強關懷鼓勵與追踪輔導:
一、為鼓勵弱勢學生能繼續努力,並協助改善家庭經濟環境,敬請 各受獎助學生就讀學校,協助關懷鼓勵該生,能克服困境積極努力向上。
二、請學校安排該受獎學生之輔導老師(或請該生導師)就近輔導,並做為後續是否繼續給予該生獎助之推薦。


拾、辦理分區座談或機動實地訪問:
為關懷獲得錄取獎助之學生,本會擬視需要採取下列關懷活動,敬請各校惠予充分支持與配合協助。
一、 分區選擇受獎助學生代表座談給以當面鼓勵。
二、必要時由基金會董事長或相關人員,到校訪問受獎助同學了解近況,並邀請學校校長及輔導老師座談,當面感謝校長及老師。
拾壹、經費預算來源:
由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經費算支出

拾貳、工作預定進度:
109年度「寶佳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預定進度表(草案)

工作項目

預定完成時間

實際完成時間

研擬實施計畫,預算表,進度表

108/7/15

審查實施計畫,預算表,進度表

108/12/15

核定實施計畫,預算表,進度表

109/1/15

函送頒發要點及表件給學生及所屬學校

109/1/20前

申請日期

109/2/15至3/10

申請表件收件截止日期

109/3/15

 

整理申請表件

109/3/20前

審查

109/3/31前

本會審核决定名單

109/4/15前

函送得獎通知及撥款表件(學生及學校)

109/4/20前

 

撥款領據及表件收件截止日期

109/4/30

 

得獎學生代表分區座談或機動訪問得獎學生及學校

109/4/30-109/6/20

 

整理檔案歸檔

109/7/20

核銷單據

109/7/25

撰寫成果報告

109/8/10前

擬定下年度工作計畫

109/8/31前

拾參、附 則:
一.各學校推薦人員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表件及繳交相關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格不符;
 學業成績不及格,有記過處分不良品德紀錄者,不得申請;各學校及受推薦人員不得異議。
二.本年度獲得獎學金之學生,下學年如符合資格者得持續申請參加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