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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二章  師資培育





              社會團體著手推動師資培育多元政策。
                   過去由《師範教育法》所建構的師範體系,唯有師範院校以及政
              治大學教育學系才能培育中小學師資,除了提供公費職前教育外,也
              開辦教師在職進修、以及試用或代理教師取得教師資格的教育學分班
              等,形成計畫式培育但明顯無法提供足夠師資數量的狀態,也形成公

              費培育卻仍有自費修習的現象(黃嘉莉,2016a)。當時主張多元開放
              的重要理由之一,即批判師範制度的一元化,本想提升教師的「專業
              化」,最後卻等同「專賣化」,師資培育絕不是靠「一元化」或「師

              範教育專賣化」來達成的(黃炳煌,1989,頁 143)。民間教改團體以
              及社福團體以此做為改革的訴求,要求結束專賣式的師範教育,讓普
              通大學開設教育學院,充分培育師資,增加學校選擇教師的機會,提
              高教師素質,加速師資代謝(薛曉華,1996,頁 121-126)。
                   整體而言,因為《師範教育法》僅允許師範校院培育師資,形成

              所謂師範一元化現象,當時為順應社會多元開放的時代潮流,認為舊
              有制度無法因應社會變遷需求,乃訴求開放多元師資培育管道,透過
              市場競爭遴選優質師資,加速新陳代謝,終而促使師範校院不再是唯

              一培育師資的機構。究其論述內容,開放多元或為解決一元專賣的策
              略,然而能否因而加速師資代謝,並遴選優質師資,顯與更多的複雜
              因素有關,恐非開放多元師資培育即可畢竟其功。另外,不可諱言的,
              在呼籲改革開放的風潮中,有關就業或經濟利益的訴求,可能也是潛
              在因子之一。本研究的受訪者就提到:


                   在經濟狀況不好的情況下,普通公立大學的學生,像台大清大
                   交大成大,他們的畢業生是不能當老師的,特別是文科的學生,
                   所以他們覺得為什麼只有師大的學生可以,這是經濟的因素。
                   (CP1L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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