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4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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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謹將研究結果分析對應研究目的及待答問題,臚列出以下小結(綜合

            討論)。


            一、私立大專校院轉退政策及演變


                 臺灣少子化日趨嚴重,私立大專招生不足的現象愈發普遍,除
            了造成學校財務收入窘迫,部分私校經營不善,校務出問題的私校逐
            一浮現,引起社會注意,教育部遂規劃私立大專校院轉型退場政策,

            2008 年 1 月全文修正私校法,訂定容許私立學校改制、合併,及將解
            散後賸餘財產捐贈其他學校,或轉型為其他教育、文化及社會福利財
            團法人等條文,此為教育部所建置的對於私校合併、轉型或退場機制
            的基礎法源。2013 年 9 月教育部發布改善停辦實施原則,對於經營出
            現危機的學校,文獻顯示教育部得「主動介入協助」,以確保學生受

            教權獲得保障,如確定學校已無法改善,則啟動退場機制,此作業程
            序在專家座談中獲得印證。
                 轉型退場政策初定,但有些私校法人仍抱持著以拖待變的心態,

            甚至提出若干有違私校公益辦學的主張,如取回若干比例的校產,社
            會諸多批判,教育部為因應少子化趨勢,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在 2015

            年提出的「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方案」中提出「合理校數規模」調整政
            策目標和「退場學校輔導」執行策略,並草擬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條例
            草案,試圖以法律落實政策,但該方案 2016 年 5 月停止適用,教育部

            仍認為需要以法律做為私校轉型退場的依據,特別是處理私校法人和
            學校資產等問題,依照行政命令有所不足,為了正本清源,2017 年擬
            具大專轉退條例草案,對於辦學績效不佳的私立大專校院,加強監督

            管控機制,避免學校財團法人藉由轉型或退場,將原有校產挪用或變
            賣,圖利少數私人或團體,以確保其公共性,並鼓勵私校得透過轉型、
            改制、設立其他教育階段學校或調整現行營運模式,朝多元面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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