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4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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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6 月 22 日公布修正後的私校法(司法院,2020)。

                 茲將預警學校與專案輔導學校的判斷指標表列於下,可發現主要
            變革處在於刪除學生人數、新生註冊率,以及評鑑結果等校務指標項
            目,增列了可用資金、融資管制額,以及現金短絀等財務指標。



            表 4-3- 4  教育部使用之財務狀況判斷指標
            表 4-3-4 教育部使用之財務狀況判斷指標
                類型                 預警學校                          專案輔導學校
                指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財務狀況惡化,有影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有不能清償債務
                        響校務正常營運之虞者:                     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財務
                        1.  最近二年內學校每個月可用資金無             狀況顯著惡化者:
                          法維持三個月經常性現金支出之月               1.  最近二年內學校每個月可用資金無
                          數,累計達六個月。                       法維持三個月經常性現金支出之月
                        2.  最近三學年度決算融資管制額為負               數,累計達十二個月。
                          數之次數,累計達二次。                   2.  最近三學年度決算融資管制額為負
                        3.  最近三學年度決算扣減不動產支出               數之次數,累計達三次。
                          前現金餘絀發生短絀之次數,累計               3.  最近三學年度決算扣減不動產支出
              財務指標        達二次。                            前現金餘絀發生短絀之次數,累
                        4.  最近一學年度有依法令規定應報本               計達三次。
                          部核准而未經報准之借款,其借款               4.  最近一學年度有依法令規定應報本
                          總額未增加。                          部核准而未經報准之借款,其借
                        5.  最近一學年度為支付教職員工薪資               款總額增加。
                          及短期資金需求而貸款期限未超過               5.最近一學年度決算報告揭露借款無
                          三個月之短期借款次數,累計達三                 法依償還期限還款;或因無法償
                          次。
                                                          還而申請債務展延。
                                                        6.  學校積欠教師薪資,且經本部依教
                                                          師待遇條例處以罰鍰。
                        1.  最近一學年度全校百分之五十以上  1.  有前點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情事之
                          之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師資                學校,經本部限期改善,次一學
                          質量不符合法令所定基準。                    年度全校仍有百分之五十以上
                        2.  最近一學期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檢核               之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
                          結果為不通過。                         師資質量不符合法令所定基準。
              校務指標
                                                        2.  有前點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情事,經
                                                          本部限期改善,隔次檢核結果仍為
                                                 355
                                                          不通過。
                                                        3.  違反本法或有關教育法令,情節嚴
                                                          重,影響相關學生或教職員工權益。
                 資料來源:根據改善停辦實施原則分析比較。



                 二、  臺灣私立大學校院財務預警指標之衍生問題



                 根據文獻探討和訪談及座談結果,將目前教育部所使用的私立大學財務狀況
            辨識指標在運用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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