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4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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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在退場條例草案中都有了強制規定。教育部官員表示,私立高中以上

            學校退場條例只律定退場,至於轉型,依照私校法本來就可以改辦,
            或是技術學院改專科,或是停辦本來的專科,改設立其他階段的學校;
            事實上,在學校正常營運的狀況下,才有轉型的本錢,如果財務問題
            嚴重,學校生存困難,哪有轉型的可能。


            (七)消失了建設性,剩下破壞性


                 對於新研擬的退場條例草案,某科大校長提出獨有見解,指出政
            府重新推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比原先的大專轉退條例
            更為消極性,原來還有輔導與轉型及退場的機制,新條例只剩下用防

            治的方式,更為側重消極地防弊,故主張應該再把轉型拉進來,不要
            便宜行事,只為退場而退場。

                 假設要有這個法,應該有他的建設性,而不是只有破壞性,
                 目前是破壞性的條例(A3)。


                 教育部官員對於退場條例草案拿掉轉型的看法是轉型的工作不
            容易,大部分後段學校本身財務和資源就相對匱乏,要學校轉型成文

            化和社福相關領域,又要投入一大筆的資源,基本上很困難。所以這
            次在修定條例的時候,把轉型的規定也拿掉了,讓條例的任務單純化
            (03C3P5)。


            三、對於轉退條例立法及改善停辦實施原則的意見


                 大專轉退條例草案以「考量屆期不續審」之官方理由停止審查後,
            教育部遂通盤檢討學校退場面臨相關問題,重新研擬退場條例草案。

            其間私立大專校院仍不斷出現狀況,教育部在這種法制面尚不完備卻
            不斷出現私校營運危機、面臨生存問題的情況下,重新建構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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