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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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從教育部 2008 年修正私校法,宣示啟動輔導私立大專校院轉型或
退場機制(教育部,2013)迄今,實歷經冗長過程,教育部也力求私
校退場法制化,先後進行行政規章和立法規劃,問題是政府處理的程
序耗時很久,因此退場條例若能實施,與談人建議應該附加落日條款,
有落日條款的時間壓力,才能捨去冗長程序,有效加速處理有意願退
場的學校(12B2S4)。
四、私校轉退法制化的進程及其演變
現階段教育部面臨學校退場後之主要問題,包含學校停辦後學生
抗拒相關安置作為、學校已無力支付教職員薪資,且按現行法規無法
完成教師資遣等情事,皆為大專退轉條例草案未能規範之內容(C1),
為完善後續退場學校之運作,並維護教職員生權益,教育部經整體通
盤調整後重新提出退場條例草案。
(一)探究大專轉退條例立法延宕原因已無意義
從私校轉退法制化的進程來看,過程拖宕。私立大專轉型及退場
條例草案躺在立法院近 3 年不動,後以屆期不審為由停止審議;研究
團隊試圖探析原因,認為應該不只立法院停止,可能是整個行政部門
都有狀況,或許行政和立法兩邊都有壓力,才會都沒有動靜(03F8)。
至於大專轉退條例草案未能完成審議,原因究竟為何?官員認為每位
立委的立場不同,是其個人的意見,還是後面有陳情的團體,陳情團
體可能是教師工會,也可能是學校(C1,C3);在立法協商過程中,
不同力量角力應是常態,其間一定會有所折衝,所以探究法案延宕的
原因已難釐清,無甚意義。
(二)法制進程拖宕,行政處理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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