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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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四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研究




                 退場業務的行政處理需時甚久,曠日廢時;與談學者指出,大學

            和一般企業工廠不一樣,科系調整或退場的程序本就較慢,依照目前
            的程序,即使停招一個科系,都還有其他三個年級的學生存在,當一
            所學校決定要全面退場,除非學生都自願轉到其他學校去,不然只要
            學生願意繼續留在該校就讀,就要等到最後一個學生結束,如果學校

            的學生特別多,有很多學制可以唸很多年,就可以延長很多年,當然
            很難立刻就可以退場(B2)。然而私立大專校院退場政策已然形成,
            與談學者呼籲教育部處理私校問題要果決明快,確實是當務之急。


                 處理私校問題要決斷,一再違法的學校不要再讓它苟延殘
                 喘、誤人子弟,能夠加速一些有意願退場的學校,不要走那
                 麼冗長的程序,這確實是有必要的(B2)。


            (三)轉退或退場條例草案通過與否的差別

                 大專轉退條例與退場條例都是訂定專法,為推動執行私立大專校

            院退場取得法律依據;前者未竟全功宣告中止,後者可望 2020 年底完
            成立法,2021 年內實施。因為大專轉退條例未能完成立法,教育部只
            能以改善停辦實施原則作為依據,若能完成大專退場條例草案之立法,
            以下作業將可更臻完善:


            1. 公告專輔學校名單:公布專輔學校名單與否就是法制過程中社會和
               私校的角力點,如果沒能在法律層級上明確規範,爭議將持續下去
               (C3)。

            2. 退場作業程序問題:退場作業沒有法律依據只好以行政規章辦事,
               有些立法委員就認為都是教育部在主導,實不盡公平,依托法律可
               以減少行政風險(C3);同時轉退條例立委版本建議設立變更及停

               辦審議會,在處理學校退場上會比較周延(C3),而大專轉退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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