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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一章  緒論





              高者,在獨善其身之外,更可服百人、千人、萬人之務,進而繼往開來,
              兼善天下。這樣的教育,這樣的社會,這樣的國家,焉不卓越!是故
              我們強調全民都能自我實現,全民都能人盡其才,不認為只有少數菁
              英可以壟斷這份特權。也就是說,我們要將台灣的教育,從「全民教
              育」全面提升為「全民優質教育」(quality education for all)。

                   尤有進者,我們也希望在「全民自我實現」的基礎上,達到另一
              個更高層次的教育卓越,即「全民自我超越」,這不僅是讓每個學生
              都可在能力範圍內,有效學習,而且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有翻轉、創

              新的機會,挑戰並超越自己的能力。為了促進「全民自我超越」,學
              校必須訂定較高的期望水準和成就目標,然後結合學校的環境設施、
              課程教學及各項教育活動,培養所有學生習於嘗試較為困難、較有變
              化的學習情境,透過學校教育,協助他們未來面對快速的社會變遷,
              也能從容自在,享受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綜言之,「卓越」包括三個層次:就學生而言,個人潛能獲致最
              大的發展;就學校而言,依學生個人性向、能力,訂定較高期望水準,
              全力促其達成學習目標;就社會而言,學校所培養的人才,為社會所
              需,能適應社會快速變遷,促進社會發展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n

              Excellence in Education,1983)。


              三、分析公義與卓越相關的教育問題,研議有益教育發展之
                  對策


                   最後,關於「問題」,係指有礙教育發展的不理想狀態。蓋國家

              教育制度之辦理,在各方力量影響下,若政策作為恰當,能引導所有
              學生「人盡其才」,則國計民生可能全面生機盎然;反之,若政策作
              為失當(含過度、不足、偏誤,甚或無作為、不作為等),悖離公義
              與卓越規準,而有損「人盡其才」的功能時,即為教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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