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弱勢教育政策方案評估與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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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屬於學校的消費者─中產階級和優勢家庭的家長大多是學校的消費者,他們
知道如何運用資源與選擇策略使其子女在學業表現上成功或更加突出(Ballion,
1982)。
Périer 指出,在家長參與光譜的另一端,來自於弱勢或移民家庭的隱形家長,
很難達到被賦予和期待的學生家長角色(2005)。如同 Lareau(2000)的研究發
現,家庭與學校建立關係意味著家長需熟知學校的符碼與規範,並且具備「理想
家長」的能力。此外,家長尚需嫻熟與學校人員的應對進退,必需額外抽出時間
到學校,必需能用流利的語言和學校人員交流、爭論、了解學校的運作並找到對
的窗口。在家中,家長則被期待追蹤學生的學習狀況、幫助學生做功課、對學生
的學習感興趣等,這些加諸於家長的工作與責任甚多,但不是所有家長都具備完
成這些工作與責任的能力。弱勢家庭面對的是一個矛盾的命令,因為他們既不能
有效的參與,亦無法退縮,否則會被視為失能的家長(Périer, 2012)。
第五節 對方案的建議
壹、 解決偏鄉學校行政與師資人力問題
101 年實施教師課稅減課配套政策,並將導師費納入職務加給後,擔任導師
與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兩者加給差距縮小,加上行政職務責任繁重,造成教師兼任
行政意願低落,學校校務運作困難。此外,課稅減課配套措施中,並未補助地方
足夠的正式教師聘任人事費,僅補助代課教師鐘點費,導致學校兼代課教師過多,
以及偏鄉學校教師遴聘不易等困境(戴淑芬,2013)。建議政府全盤檢討偏鄉學
校教師與行政人員之業務量與合理加給,考量聘任教育行政人員,讓老師回歸教
育專業,避免影響偏鄉教育品質。
偏遠地區的部分,在專長授課,或是師資的那些東西是不是可以給一點稍
微的彈性,不要用市區的那樣的要求、編制來扣住偏遠(偏鄉-J1-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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