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弱勢教育政策方案評估與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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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相關資源,例如增加學習時間或教師員額;第二種是提供學生不同的教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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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 106 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之補助項目,計有以下七項 :( 1)推展親職教育

                   活動;(2)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3)修繕離島或偏遠地區師生宿舍;(4)充

                   實學校基本教學設備;(5)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6)補助

                   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交通車;及(7)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早期的教育優先


                   區計畫經費多用於興建宿舍及改善教學硬體環境,此類量化回應較容易執行,也

                   符合現場教師的期待,因為這些改變不會威脅教室秩序,亦不牴觸學校的實際運


                   作,大幅降低改革失敗的風險(Kliebard, 2002)。然,國內實證研究結果指出,

                   我國投資在偏鄉學校的科技設備、書籍、學生活動及教師專業發展等項目,除了

                   教師專業發展對學生數學成績稍有影響力外,其餘幾乎沒有影響(Chang & Sheu,


                   2013),顯示我國改善偏鄉地區學生學習成就之投資策略有待檢討。

                   (四) 教育機會均等的模糊訴求流放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的目標

                        我國教育優先區計畫目標共有五項,分別是:(1)規劃教育資源分配之優先


                   策略,有效發揮各項資源之實質效益;(2)改善文化不利地區之教育條件,解決

                   城鄉失衡之國教特殊問題;(3)提升處境不利學生之教育成就,確保弱勢族群學


                   生之受教權益;(4)提供相對弱勢地區多元化資源,實現社會正義與教育機會均

                   等;(5)促進不同地區之國教均衡發展,提升人力素質與教育文化水準。由於教

                   育優先區計畫所揭櫫的目標缺乏明確量化指標,教育主管機關僅透過「學校填報


                   表格」、「縣市政府統合視導」及「實地訪視」等方式,消極地確保經費分配到各

                   校且依照相關規定執行,在惟恐智育掛帥及政策目標有多元解讀空間的情況下,

                   評估教育優先區計畫對提升學生學習表現的成效成為最不優先的選項。


                        Bourdieu 在《區隔:品味判斷的社會批判》一書中指出,不是所有的秀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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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年度前,我國教育優先區計畫之補助項目尚包括「補助原住民及離島地區學校辦理學生學
                   習輔導」,自 102  年度起,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教育部整合「教育優先區計畫-學
                   習輔導」及「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補救教學作業要點」,作為國中小補救教學之單一補助要點,原教育優先區之學習輔導項目遂整
                   併至該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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