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幼兒教育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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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定位。
                   在推動五歲幼兒教育義務化的空間需求上,於國民教育法增加五
              歲幼兒義務教育條例以提供空間規範之法源依據,由上而下的政策推
              行,盤點空間並進行改建。五歲幼兒教育義務化的空間運用,單單使
              用國中小的閒置空間並不足夠,必須思考如何納入辦學績優之私立幼

              兒園加入五歲教育義務化行列,以提供足夠的空間需求。
                   在經費的需求上,雖然縣市政府可能感受到財務壓力,然而義務
              教育的經費若由中央統籌分配幼兒教育經費,依據比例落實幼兒教育

              階段經費補助,可以解決經費的問題。另外,整合各項托育補助項目,
              分為五歲義務教育補助、二至四歲學前教育補助以及零至二歲托育補
              助,不僅照顧到零至二歲的托育需求,也可以提高二至四歲的入學率
              並實施五歲幼兒教育的義務化。
                   在師資需求上,依據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特性,在法源中規範師資

              資格,朝向一班二師的比利進行規畫,並協助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職涯
              轉銜,拉近教師 / 教保員薪資福利差距。
                   在現況的生源分配上,提供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的法源依據,五歲

              幼兒義務教育 ( 滿五歲之義務教育 ) 和二至四歲的幼兒教育應有不同的
              規範和評鑑標準,規畫為招收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的專責機構應與招收
              二至四歲的幼教機構區隔。推動五歲幼兒教育義務化,若能搭配全面
              二至四歲幼兒教育補助,不僅可以彌補私幼短收五歲幼兒名額的缺口,
              更可以提升二至四歲幼兒的入學率。在推動五歲幼兒教育義務化的過

              程,除了規畫以國小附設幼兒園為主的專責五歲幼兒義務教育機構,
              也需要甄選辦學績優之私立幼兒園可加入五歲義務行列,提供家長多
              元的選擇。

                   五歲幼兒教育義務化之後,對於五歲幼兒的學習時間,應由法源
              界定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的重點和內涵並規範幼兒學習時間與方式,可
              以在現階段《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和《國民教育法》之間,規範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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