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2020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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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研究篇
5. 政府宜協助教師及職員接管瀕退學 教育平台,累積大學的價值,且以可
校法人與經營學校 複製、可推廣的方式,讓這些價值可
以往外擴散。
瀕臨退場危機的私校,可由政
府提供適當的協助,鼓勵其教師及職 (五)保障學生及教職員工權益
員組成學校董事會,共同接手經營校
在私立大專校院轉型或退場的
務。教師通常具有理想性格,職員則
過程中,教職員工的權益常常受到影
十分清楚學校的問題所在,能針對自
響,需要予以保障。具體建議如下:
己任職且瀕臨退場的學校狀況,研討
可以改善的經營方式,採取救亡圖存 1. 政府宜監督私校依退場程序處理師
的有效措施,甚至辦出具有特色的學 生的安置,不得違反程序無預警停
校。 辦
6. 大專校院可將本研究提出的「私立 近來在教育部逐漸嚴格執行專
大專校院財務預警指標」納入校務 輔私校的教學品質查核,進行財務狀
研究範圍,以掌握學校財務狀況並 況控管之際,仍有學校無預警宣布閉
適時因應 校。退場條例草案對於私校停招、停
辦、解散等,制訂了作業流程,私校
各校可在校務研究工作中,納入本
必須依程序辦理,不應無預警式的停
研究所建構的「私立大專校院財務預
辦,嚴重損害師生權益。為杜絕私校
警指標」系統,即使不具財務背景的
無預警退場,教育部宜嚴正宣示其他
學校經營者,也能夠迅速理解及掌握
學校不可再出現類似情形。
學校的財務狀況,提高危機意識,進
而根據學校的財務狀況,適時研擬因 2. 政府及學校宜維護退場學校學生在
應的對策,以收防微杜漸之效。 原校受教到畢業的權益及品質
7. 私立大專校院宜建立創收機制,善 教育部及退場學校在處理學生就
盡社會責任,累積聲望及財務收入 學安置時,需要高度發揮同理心,體
察部分學生及家長基於城鄉、交通、
私校雖然不是營利單位,但也不
工作、生活等現實條件的限制,在原
該僅依賴學雜費收入,需要開拓其他
校就讀的必要性,並以滿足學生就學
經費來源。私立大專校院可規劃並建
需求的權益為優先考量。此外,無論
構教育自養平台,以創新、創意、創
學生是選擇原校畢業或轉至他校就
業的三創精神,運用學校的辦學特色
學,都應持續關注其學習狀況並提供
及專業能量,發展某種為社會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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