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4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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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念,是保守的主計制度下大膽嘗試。


            (一)政府對私校的財務支援


                 前曾述及私校早期幫政府興學,現在認為政府應該協助,另一個
            角度來看,臺灣的私立大專校院除了學雜費收入,從政府獲得的各類
            型經費補助所佔比例甚高,所以具有高度公共性質,有困難時當然政
            府要幫助,政府財務進場支援合情合理(09B1P2);在私立科大服務

            的與談人則認為退場基金應在學校出現財務危機時即可讓學校申請,
            當校務基金出現危機的時候,教育部就應該介入,提早讓學校提出融
            資計畫(09A1P1,09B1P2),不要等學校欠薪很多,廠商的款項付

            不出來,甚至學校的水電費、教師退輔基金都付不出來,大學老師領
            的薪水比國小老師領的還低等衍生很多問題之後,教育部才同意借錢
            (09B1S2)。


            (二)改融資為墊付,退場基金有虧損可能

                 以主計人員的立場而言,基金就是要永續,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

            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2017.06.05)。大專轉退條例草案的基金用於補助和「融資」,退場條
            例草案的基金用於補助和「墊付」,此種採取墊付的運用方式主計總
            處能不能接受,不得而知,要待法案會商時協調溝通(09C2P3)。主

            計單位擔心錢墊了之後拿不回來,可能造成基金虧損,但與談官員認
            為,它畢竟不是一個營利基金,且學校法人解散後就要清算,基金墊
            付款要算入學校的負債,校產要先解決負債,所以會先還基金,剩下
            的才歸給政府,所以基金還是有可能要的回來(09C2S3)。

                 處理私校退場的業務司官員表示,教育部不會用基金永久存續的
            角度來看待退場基金的運用,因為這 50 億基金就是用以處理私校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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