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弱勢教育政策方案評估與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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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自 87 年度起即鼓勵國中於學期中試辦「補救教學」,88 年度起另鼓
勵國中於寒暑假辦理「潛能開發班」,同年修訂「國民中學潛能開發實施要點」,
將「補救教學」名稱改為「潛能開發」,以避免標籤受輔學生,並規定於學年期
間、寒暑假期間分別辦理「學習適應困難班」和「生活適應困難班」,「學習適應
困難班」即是補救教學為重點,開班人數 20 人,教學人員可來自校內外教師或
社會義工,採專款補助(張新仁,2001)。
此外,政府為改善弱勢學生的學習落差問題,在歷年教育優先區專案中皆有
規劃「學習弱勢學生之學習輔導」的補助項目,然而,由於教育優先主要是針對
文化不利和偏遠地區等符合指標資格的學校進行補助,但不符和計畫指標的學校,
也會有弱勢低成就學生,以致於全國受惠性學生有限,因此,為了更全面性照顧
所有弱勢學生的學習問題,教育部於 2002 年開始試辦「關懷弱勢弭平落差課業
輔導」,並於隔年擴大辦理(陳淑麗,2008)。隨後,95 年教育部再將與「關懷
弱勢弭平落差課業輔導」屬性相近的「弱勢跨國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教育菁
英風華再現計畫」、「補助國中基測 PR<10 學生數達 25%以上學校提升方案」,
以及「攜手計畫-大專生輔導國中生課業試辦計畫」等多個計畫整合後,擬定「攜
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 (簡稱「攜手計畫」」(陳淑麗,2008;顏國樑等,2011),
其政策目的有四:(1)提供經濟弱勢大專學生服務機會並紓解其經濟壓力;(2),
縮短國中小學習成就低落學生之學習落差;(3)讓具教學專業之退休教師再次投
入教育現場,協助並輔導弱勢學生課業輔導;(4)提供學習成就低落國中學生適
性分組學習及多元學習的機會。
攜手計畫於 102 年度更名為「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依據教育部現行的「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方
案目的包含(1)篩選學習低成就學生,施以補救教學;(2)提高學生學力,確
保教育品質;(3)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理想,實現社會公平正義。補救教學同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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