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弱勢教育政策方案評估與政策建議
P. 41

素,如已達各年級水準之進步因素、家庭弱勢情況以改善、其他福利資源介入、

                   轉學、中輟、死亡等,以提供各校、縣市政府和教育部掌握受輔學生的表現和相

                   關影響情形。




                        全國參與補救教學方案的國中小執行現況,開辦校數呈現逐年增加,從 95


                   年度 1,333 校至 102 年度 3,416 校,已成長一倍且達九成國中小學校辦理補救教

                   學(顏國樑等,2011;國教署,2013)。此外,教學人員包含國中小現職教師(含


                   具教師證之代理教師)、退休教師、儲備教師、大專生(大三以上)、大專以上相

                   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取得特殊教育合格證書或課程修畢證明之教學人員等。

                   依歷年全國參與補救教學方案的教學人員情形,仍以國中小現職教師為主(80%


                   以上),儲備教師約佔 5%,退休教師和大專學生的比例則是逐年下降(皆未達

                   5%)(顏國樑等,2011)




                      計畫經費是由教育部補助,學校需上網填報相關指標和補助項目的經費內容,

                   再由各縣市教育局進行初審,初審通過之學校報教育部進行複審;教育部彙整各


                   縣市申報狀況後,係考量縣市國中小學校、班級和受輔學生等數量,以及辦理績

                   效和財務狀況等因素以決定補助額度;各縣市教育局會再依據相似因素來決定各

                   校補助額度(吳易儒,2012)。補救教學計畫預算的名目於 99 年度以前是以「國


                   小基本需求」編列,100 年以後改編入「弱勢扶助」的類別,反應政府對於弱勢

                   學生學習落差的重視。由圖 5 所示,攜手計畫投入經費已從 95 年度 2 億 9 千萬

                   至 103 年度 14 億 9 千萬,已大幅度成長近 5 倍。




                        國內攜手計畫的發展從早期僅是整合不同學習低成就和教學人力方案目標


                   和資源,到近年已成為「評量-教學-再評量」的診斷模式和系統性教學(張新仁,

                   2001;唐淑華,2011)來解決弱勢學生的學習問題。然後,現行的評量方式仍缺


                                                            40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