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弱勢教育政策方案評估與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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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至 2008 年實施的「優先學校方案」是以直接補助自願申請參加方案

                   的學校為主,並蒐集該學校的學生家長職業、家長教育程度、家長接受政府補助


                   金、單親家庭、失業家庭、移民或特殊族群家庭等資訊作為資格認定的指標,只

                   要高密度集中的弱勢家庭,就符合條件,以 2007 年的新南威爾斯省為例,優先

                   區學校學生約佔公立學校學生的 21%。此外,依照學者 Ross 提出的運算法則,


                   透過對象範圍的確定,包含學校影響區位、人口資料和資料分析的程序等彙整,

                   定義出優先學校。


                      (二) 方案執行

                        澳洲聯邦政府主要透過直接補助各州政府預算來執行 PSP,主要提供對弱勢

                   學校(disadvantage school)以及偏遠學校的指標界定,在預算執行上,PSP 並沒


                   有聯邦層級的統一執行項目,而是由各省政府擬定補助的辦法。方案資源的投入

                   目標包含對學校直接補助、改善師生比、以及建構地區輔導中心和夥伴成員。因

                   此,方案的執行單位除了學校,也包含地區的其他夥伴機構和輔導中心。


                        優先學校方案並不能直接補助學生,而是由其他計畫進行學生補助方案

                   (Student Assistance Scheme),同時學校也不能申請辦理與增加識字、算術等與

                   學科學習無關的其他活動。優先學校方案的評估指標包含以下幾點:


                        1.  改善學生識字及算術能力

                        2.  加強社區夥伴關係


                        3.  執行創新的教員方案

                        4.  發展專業知識

                        5.  建立學習文化及不斷改進


                        依據新南威爾斯省 2009 年出版的教育優先學校計畫備忘錄(NSW

                   government,2009),參與方案的學校都須要接受督學的訪視以及課責,並於「學


                   校計畫政策與學校計畫執行程序」(school planning policy and school planning

                   implantation procedures)的績效系統進行填報,報告包含 1、提出學校計畫: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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