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弱勢教育政策方案評估與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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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至 2008 年實施的「優先學校方案」是以直接補助自願申請參加方案
的學校為主,並蒐集該學校的學生家長職業、家長教育程度、家長接受政府補助
金、單親家庭、失業家庭、移民或特殊族群家庭等資訊作為資格認定的指標,只
要高密度集中的弱勢家庭,就符合條件,以 2007 年的新南威爾斯省為例,優先
區學校學生約佔公立學校學生的 21%。此外,依照學者 Ross 提出的運算法則,
透過對象範圍的確定,包含學校影響區位、人口資料和資料分析的程序等彙整,
定義出優先學校。
(二) 方案執行
澳洲聯邦政府主要透過直接補助各州政府預算來執行 PSP,主要提供對弱勢
學校(disadvantage school)以及偏遠學校的指標界定,在預算執行上,PSP 並沒
有聯邦層級的統一執行項目,而是由各省政府擬定補助的辦法。方案資源的投入
目標包含對學校直接補助、改善師生比、以及建構地區輔導中心和夥伴成員。因
此,方案的執行單位除了學校,也包含地區的其他夥伴機構和輔導中心。
優先學校方案並不能直接補助學生,而是由其他計畫進行學生補助方案
(Student Assistance Scheme),同時學校也不能申請辦理與增加識字、算術等與
學科學習無關的其他活動。優先學校方案的評估指標包含以下幾點:
1. 改善學生識字及算術能力
2. 加強社區夥伴關係
3. 執行創新的教員方案
4. 發展專業知識
5. 建立學習文化及不斷改進
依據新南威爾斯省 2009 年出版的教育優先學校計畫備忘錄(NSW
government,2009),參與方案的學校都須要接受督學的訪視以及課責,並於「學
校計畫政策與學校計畫執行程序」(school planning policy and school planning
implantation procedures)的績效系統進行填報,報告包含 1、提出學校計畫: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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