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弱勢教育政策方案評估與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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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的機會。

                       (三) 教師對學生的可教性抱持信心,關懷學生並要求嚴謹,聚焦於學習,

                                了解學生的困難並對其寄予厚望。


                       (四) 學生的健康情況良好,並覺得學校是安全的。

                       (五) 接納、傾聽、並協助學生家長了解較育系統,以民主的方式接待家長


                                並讓家長知道其權力。

                       (六) 地方社區的夥伴共同解決影響教學活動順利進行的干擾與阻礙


                                (Assemblée Nationale, 2013)。

                     三、 法國教育優先區政策之借鑑

                        衡諸法國三十年來教育優先區政策之變遷,作者試圖提出以下三點借鑑:


                  (一) 避免涵蓋率過高  資源稀釋

                        法國教育優先區的涵蓋率超過 20%,補助經費稀釋造成教育優先區政策失去

                   革新的動能,儘管歷次官方報告對此提出改進建議,但涵蓋率過高的問題自教育


                   優先區實施以來,一直未獲改善。法國難以縮減教育優先區涵蓋率的主因之一在

                   於優先區的教師加給政策,矛盾的是,法國教育優先區的教師加給政策對於教師


                   參與區內的計畫並未產生激勵效果或有明顯助益。反觀我國教育優先區學校的涵

                   蓋率高達七成,法國經驗顯示雨露均霑的補助方式並非有效的投資策略,建議政

                   府重新調整我國教育優先區之計畫目標與選取指標,以涵蓋率 20%為目標,逐年


                   降低涵蓋率。

                  (二) 釐清中央、地方和優先區的領導、分工與責任歸屬


                        法國教育優先區政策被視為去中央化的標竿政策,其優點是由最接近教育現

                   場的教育工作者提出因地制宜的解決之道,但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都甚少建立

                   特定的機制以伴隨或引導教學活動的改變;加上每一波教育優先區政策各有不同


                   目標,不僅造成政策效果評估的困難,不同目標迅速累積的結果,造成教師保有

                   選擇如何回應的自由,當這些政策目標一方面距離現場問題太過遙遠,一方面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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