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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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四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研究




            師評鑑未過」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專任教師;以合班、併班減少或苛

            扣教師鐘點費;或制定校內章則以「彈性」、「績效」為名減發教師
            年終獎金、學術研究費等(林亞娟,2017)
                 至於要求教師承擔招生責任,並將招生績效和教師評鑑、年終
            獎金等綁在一起,使教師自覺像個銷售員、業務員的現象更所在多有

            (聯合報,2013.5.31、2019.9.3)。有些科大為了滿足教育部「產學合
            作」的要求,強迫老師四處「招商」,且要達金額,許多老師專長根
            本不在此,授課或研究專長也難以產學合作,但若不達標,可能就會
            被迫離職,只好自掏腰包,把辛苦賺來的錢「還」給學校(管中祥,

            2015)。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和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2013)都曾嚴
            厲指控許多私校胡作非為,教育部怠忽職守,教師淪為廉價勞工,調
            查結果發現私立大專院校,特別是技職體系私校要求教師從事許多教

            學研究以外的業務並以與教師評鑑掛勾情況最為嚴重,改變了教師的
            勞動條件,甚至成為學校逼退老師的手段。


            四、教學品質與學生受教權


                 連續辦了 10 年的系所評鑑,教育部認為絕大多數大學已能達到系
            所品質保證的門檻與具備自我持續改進的作法,於 2017 年停辦大學及
            技專校院系所評鑑,並刪除《大學法》(2019.12.11 修正公布)及《大

            學評鑑辦法》(2016.11.7 修正發布。教育部,2016b)中將評鑑結果
            與獎補助經費、增設調整系所及調整招生名額的連結,希望能給大學
            專業系所更高的辦學自主空間(侯永祺、林劭仁、池俊吉,2017)。

            但教育部繼而透過《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2009.6.11 發布,2019.1.28 修正發布)、《專科以上學校維護教學品
            質應行注意事項》(2014.9.30 發布,2020.1.21 修正發布)、改善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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