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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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四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研究




            布《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院校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2013.9.14 發

            布;2019.2.21 修正發布)之際正式宣告:對於經營出現危機的學校,
            教育部採取的作法是「主動介入協助」,以維護學生受教品質,到了
            確定學校辦學無法改善時,就會採取退場之措施(教育部即時新聞,
            2013.9.23)。教育部採取行政介入的措施有:


            (一)改善私立學校經營處境


            1. 輔導改善:為瞭解命其限期改善之私立學校校務狀況,組成專案輔
               導小組到校訪視,要求學校於 3 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並督導協助學
               校執行,另針對財務發生問題之學校,將辦理會計師專案查核作業。

            2. 適法處理:專案輔導小組將評估受輔導學校是否改善,若輔導有成
               效經改善之學校,將持續追蹤,協助學校校務推動與發展。若經命
               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之學校,得依私校法第 55 條規定經徵詢
               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視情節輕重停止招生及獎勵補助,並持續
               追蹤輔導,經追蹤輔導無具體成效者,並得依私校法第 70 條第 2 項
               規定命其停辦。

            (二)維護教師權益


            1. 組成專案輔導小組,責成學校改善:若學校涉積欠教職員工薪資問
               題,將限期學校提出具體改善作為,並全盤了解學校及董事會運作
               情形後,依相關法規做出適當之處置。

            2. 研訂私立學校不得任意減薪之處理方式:依私校法施行細則規定私
               校教職員之薪給、考核,係「準用」公立同級同類學校之規定辦理,
               故教育部函知各私立學校在聘約有效期間內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
               任意變更原聘約所定之待遇。


            3. 研議成立平臺,以提供相關職缺資訊:為協助退場學校教職員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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