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3 - 2020新世代·新需求:臺灣教育發展的挑戰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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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世代·新需求:台灣教育發展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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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討會論文集



              1994 年修正的《大學法》,強調學術自由與大學自主的精神,改變大
              學教育的運作型態,使國內高等教育發展邁入另一嶄新的階段。另一
              方面,高等教育機構的蓬勃發展,由傳統菁英教育走向大眾化,使得
              在數量上增加許多的「新興」大學,進而增加「大學生」在所有就學
              人口中的比例,直逼先進國家。但在這種大學與大學生「數量」的迅

              速擴充下,加上高等教育日益受到市場化論述的影響,出現新的機會
              與危險。
                   世界各國的高等教育大都逐漸走向普遍化和市場化,務期高等教
              育資源盡可能由更多的國民共享,並透過市場機制來調節供需(Smith

              & Webster, 1997)。對於社會改革者而言,高等教育的大眾化乃至普遍
              化,是一項偉大的成果,因為大學數量的擴增得以讓弱勢團體能有更
              多的機會來追求理想生活,並進入以往只有社會中的少數團體才可享
              有的權利和優勢。「教育機會均等」在此的定義其實是相當經濟理性

              主義思維的,指的是學生學到企業的工作倫理後,將提供國家有技能
              的勞動力資源,且他們會因為有工作而取得更佳的人生機會(李奉儒,
              2017)。

                   Griffin(1997: 3)指出大學變成更為市場化運作的組織後,將改
              變和主宰工作條件、學術活動以及大學的特性。在市場化的效能邏輯
              (logic of performativity)和商品邏輯主導下,「實用性、績效性、
              生產性無疑地成為大學規劃的重要策略」(袁頌西、楊深坑,1998:
              159)。李奉儒(1998)也指出,「大學」處在競爭市場之中,原本自

              豪的學術自由和自主空間已逐漸被侵入,必須大幅度調整與提供能吸
              引消費者購買的成品,使其本身成為一種商品,一種消費者直接滿足
              的,也是長期投資的對象。


              (一)高等教育體系的普遍化與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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