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2020新世代·新需求:臺灣教育發展的挑戰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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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二篇 培育成熟民主社會的公民素養





                   美簡單的講是指各種人事物具有使人感到愉悅的良好品質或狀
              態(黃宗顯,2019)。而美的人事物之所以能使人愉悅,其中的一項
              重要特徵,即是其組成因素呈現了和諧的良好狀態。莊雅州(2003:
              12)即曾指出:


                   所謂和諧,簡單地說,就是指某種內在固有的秩序顯得勻稱、
                   協調或得當的狀態。……和諧,可說是眾美之源,也是審美最
                   基本的規律。在談到文學藝術的本體或風格時,可能會涉及它;
                   而在尋求審美的最高理想時,它可能會成為注意的焦點;在討
                   論許多美學的問題或欣賞形形色色的文學藝術作品時,更經常
                   可以瞥見它的身影。


                   從其它一些有關美的看法或定義中,也可以看出和諧是美的特
              質。例如,R. Descartes 指出:美是一種恰到好處的協調與適中。E.

              Shaftesbury 言:美是和諧和比例合度。D. Hume 認為:美是各部分之
              間的一種恰當的秩序和結構。V. Hugo 強調:美是一種和諧完整的形
              式(朱光潛,1983;黃宗顯,2015)。此外。朱光潛(1983)曾舉

              述 Herakleitos  的觀點,指出:美的特質在於和諧,和諧在於對立統
              一。 Servomaa (2005: 24)研究後揭示:美的作品,「在多元中帶給
              人和諧的有機整合感」(unifying feelings of harmony in diversity)。
              W.Tatakiewicz 亦曾說明﹕「美包含在各部份的大小、性質、數目以及
              它們之間的關連中」、「美有賴各部份之和諧安排(the harmonious

              arrangement of the parts)」(劉文潭譯,2005:145 & 149)。
                   由這些對於美的看法或定義可知:各種人事物之所以能讓人感受
              到美和愉悅,關鍵要素之一乃是其因素間的構成具有和諧的特質。現

              代公民的思考與行事,認知、體悟與應用和諧之道至為重要。現代公
              民不僅需要尋求自己內在心靈的和諧、注意人與人、人與自然間的和
              諧,其在職場上作決定與行事亦需要能切合組織及人員需求,其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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