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1 - 2020新世代·新需求:臺灣教育發展的挑戰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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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論文集
3. 增設社區學院 24 所,使所有加州居民都可通勤上學。(事實上
後來增設了將近 50 所,達到 110 所)。
4. 州立學院比照州立大學具財務自主的權力(沒有被充分落實執
行),可頒授碩士學位,另設董事會,除了已經計畫增設的 4
所學院外,另再增設 2 所。
5. 加州獎學金金額應大量擴充,特別要照顧到私立校院。
6. 高等教育應繼續由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為協調各類型學校而
組成的協調評議會,繼續扮演諮詢協調的功能,不應成為太上
董事會(super board),握有最後的決策權。
這些決定,在廣設社區學院部分,可以使每一所高中畢業生都可
以就近接受高等教育,而且有機會進一步升轉至州立學院或加州大學,
又提供獎學金,俾對就讀私立大學的學生有所助益,已考量到高教發
展的普及平等性。加州大學則維持其研究型大學的地位,招收學業成
績好的學生,享有獨特的資源,能頒授博士學位,也有自己的董事會,
有相當的自主性。這項決定則在於高教的資源集中,突顯功績主義,
以追求卓越。
平心而論,加州大學總體規劃之初,加州各大學類別已有雛型,
Kerr 一面順勢、妥協,一面有所堅持,協調各種勢力,建立加州高等
教育的社區學院、州立大學及加州大學 3 層體系且能獲得州議會支持
通過,難能可貴。通過之後,雖經過兩次大規模檢視,但是變動不大,
各國高教界也多所推崇。
(二)執行成效
該計畫執行的成效,可從下面兩個面向來討論:
一是在高教普及與平等方面,加州之社區學院由 1960 年計畫之時
64 所,增加至 2011 年 112 所,學生數則由 1960 年之 97,858 人,增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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