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弱勢教育政策方案評估與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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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學生成功」法案(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 ESSA of 2015)。湊巧的是,這
幾個時期剛好對應到 ESEA 在 1965 年的最初立法以及其後三次的重新授權。因
而本文決定遵循 Jennings(2001)對於 Title I 不同時期的劃分。除了運用不同時
期做為論述順序的主要脈絡之外,也將凸顯 Title I 方案在其歷程的不斷修改及因
應時代所強調的重點。另外為求辭彙的一致性,除了 1981 年至 1994 年被命名為
Chapter I 的期間之外,本文將一律通稱源自 1965 年 ESEA 的扶助弱勢學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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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Title I ,。
一、 Title I 方案的誕生與早期實施情形
因應當時美國詹森提出「向貧窮宣戰」的口號,Title I 最想要扶助的弱勢族
群即為來自低收入家庭的貧窮學生。誠如 Kantor(1991)提及,Title I 提倡了數
項改革策略,其中包含:支持購買教科書和教材以充實學校圖書室、立法建置教
育實驗室以進行基本的教育研究並告知地方學區相關研究發現、給予圖書館或大
學補助金以發展新的教育方案等,其中最重要且引起矚目是為了改善基本教育而
資助地方教育當局的補償教育方案,對象是貧窮及教育不利的弱勢學。究其政策
邏輯為文化不利理論(Oscar Lewis’ theory of the culture of poverty), 該理論認為
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學童之所以文化貧乏且學業成就低落,乃因為家庭很少提供促
進認知的刺激(Kantor, 1991)。
(一) 方案內容
西元 1965 年通過國小及中學教育法(ESEA)第一章:為扶助低收入家庭學
童的教育而給予地方教育當局之財政補助 (Financial Assistance to Local
Educational Agencies for the Education of Children of Low-income Families) ─也
就是一般俗稱的 Title I。接續第一章標題之後的政策宣言即指出:「認知到來自
低收入家庭兒童的特殊教育需求,以及低收入家庭的聚集程度將影響到地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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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 1981 鞏固與改進教育法案 (Education Consolidation and Improvement Act)的通過,Title I 自
1981 年至 1994 年間,曾被重新命名為 Chapter I,後又繼續沿用 Title I (Carter, 1984; Jennings,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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